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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19-01904 成文日期:  2019-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解读《湖州市注册执业兽医师信用分类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19-12-09 15:39

现就制定《湖州市注册执业兽医师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注册执业兽医师(下称执业兽医)的信用监管,促进动物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信用氛围,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湖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分析行业监管对象,对目前需要加强的监管主体注册执业兽医师进行分类监管。目前,在动物诊疗领域,纠纷投诉也日渐增多,随着网络、媒体的传播很容易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有效提升执业兽医从业自律要求,应当制定该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主要分总则、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分类监管和附则五个部分。

(一)总则。

总则说明了《湖州市注册执业兽医师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执业兽医的定义和监管的具体措施内容。

(二)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

全市采用统一的执业兽医信用档案,实行属地管理,一人一档,全面覆盖;建立健全电子信用档案。执业兽医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违法违规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以及表彰奖励信息等。基础信息以执业兽医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主要包括执业兽医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资格证号、执业证书编号等。违法违规记录主要包括违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部门收到的反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核查确认属实的举报信函、电话记录和电子邮件等,以及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表彰奖励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相关协会对执业兽医行医方面的表彰奖励、典型示范及行业推荐等。

(三)信用等级评定。

执业兽医信用等级分为三级:

守信(以下简称A级);A级。同时满足以下标准的为守信执业兽医: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三)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并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

(四)按时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五)遵守执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近两年来无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等处罚行为。

基本守信(以下简称B级);B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基本守信执业兽医:

(一)未按时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二)在执业活动过程因错误诊疗、过度医疗等被投诉举报;

(三)在执业活动过程中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四)未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

失信(以下简称C级);C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失信执业兽医:

(一)监督检查、兽医执业年度报告时,被发现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违法事实;

(二)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三)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四)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

(五)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备案。

(四)信用分类监管。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执业兽医信用等级,制定相应的信用分类监管措施。

(一)A类监管:采取以主体自律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办法,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可适当减少日常检查频次;

(二)B类监管:实施主体自律和监督管理相结合,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等整改情况; 

(三) C类监管:采取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的措施,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重点开展案后回查,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五)附则。

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不良信息主体可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提出信用修复。作出决定的部门认为该主体已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应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信用修复,并按程序公示后,报送至信用办。由信用办对不良信息予以标注,不再将其作为信用评价的指标。

 

 

解读联系人:潘异哲  0572-228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