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25-00040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关于湖州市第十一批农业“标准地”项目
拟认定名单及撤销调整部分
原认定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农业“标准地”管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湖委办〔2021〕26号)和《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农业“标准地”项目申报及原认定项目撤销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湖农发〔2025〕34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农业“标准地”项目的申报和原认定项目撤销调整备案工作。经农业主体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乡镇推荐,以及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审,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拟确定湖州吴兴区现代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草莓小镇)等4个项目为2025年第一批农业“标准地”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为24.334亩(见附件1);拟对原认定的云朵农文旅综合体农业“标准地”项目予以撤销,共计5亩(见附件2)。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2日起至7月8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2076646;传真电话:2074438;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处,沈涛;
单
附件2:拟撤销部分原认定农业“标准地”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