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25-00010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
现就制定《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内容解读
《通知》根据“凡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符、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予以废止”的要求,对现存局行政规范行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14件,废止2件。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5年2月12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