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病防控!羊场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要点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4-12-23 09:11 来源:农科院
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力争到2026年,全省8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根据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明确规定了禁止对家畜实施布病免疫,布病监测阳性家畜应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但从事牛羊养殖的从业人员、基层动物防疫和疾控人员进行布病防控工作时仍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养殖场(户)应坚持自繁自养,如需引种应做好引种检疫和免疫接种;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分群合理、科学饲养、圈舍清洁卫生、通风和排污流畅;加强日常临床巡查,观察羊只饮食和精神状态,发现母畜流产、不孕、乳腺炎,公畜睾丸肿大、关节炎等临床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送检,做进一步诊断。
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家畜布病检测。对于非免疫群,对于大于6月龄的所有羊群,可按监测要求进行疫病监测。养殖场(户)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布病监测工作。
养殖场(户)发生疑似病例时,根据规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机构应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进行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认布病疫情动物进行隔离,扑杀患病动物。对同群畜和有流行病关联的畜群,加强临床排查,必要时开展应急监测。对阳性动物污染的圈舍、场所、用具等,要每天消毒至少2次,持续2周以上。
牛羊养殖场依据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无疫病小区标准等指导文件,在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一场一册”相应净化或无疫小区建设方案。
生产区实施雨水和粪污分离,及时清理粪污;开展预防性灭蚊、灭鼠工作,不散养犬猫等其他动物。圈舍、运动场、食槽水槽及周围环境用1:400氯制剂喷雾或清洗消毒,每周2次,或无家畜时用2%-3%的火碱消毒,疫情发生时每天2次。
出售、屠宰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或向无疫区输入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时要实施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运输提前3天申报,屠宰提前6小时申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养殖者应配备生物安全硬件设施设备,规模场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覆盖全车的消毒设施及人员消毒设施。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车辆、人员、饲料、饲草、兽药和其他投入品入场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防疫制度和布病防控应急预案。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禁止吸烟、吃零食,合理佩戴防护用品。工作完成后,先用消毒水洗手,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皮肤、手臂如有刮伤、破损,要及时冲洗消毒、包扎。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布病的应调离岗位,及时治疗。从业人员如有持续数日的发热(包括低热)、乏力、多汗、关节和肌肉疼痛等表现,应怀疑是否得布病,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