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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弃置病死动物,违法!

    来源:畜牧业发展中心 作者:毛立彬
  • 发布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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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违反《动物防疫法》和这些规章,随意弃置病死动物,有重大生物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那么法律法规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让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

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处罚条款:第九十八条 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办法: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场报告、点收集、县区监管、市处理”的模式,政府对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实行免费收集、免费暂存和无害化处理,切勿随意弃置。养殖户们在遇到动物死亡时,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公布的病死动物收集点报告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置病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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