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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23-00162 成文日期: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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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湖农发〔2023〕70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湖州市 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 “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4 16: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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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287 号)要求,现将《湖州市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湖州市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

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市已于 2020 年底全面完成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为切实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成果,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287 号)要求和全市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行动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耕地管控与粮食增产保供相协调、产业绿色发展与维护农户权益相统筹、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巩固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成果,确保全市严管类耕地“应调尽调”,健全严管类耕地常态化、长效化防控机制,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是加强耕地保护建设的具体体现,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与监管责任,实行差异化“一区一策”制度,指导工作推进,落实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安全利用等措施;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风险管控措施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各地要积极总结工作推进中取得的成效、实施的举措以及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工作台账,将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中涉及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勘查记录、项目建设、经费拨付等重要材料汇编成册。对2020年后实施主体或种植结构发生变动的地块,要提供后续更新明细表。对发现的微小问题抓紧自行整改,确保每一个区块做到“地块图斑、现场照片、工作台账”三样齐。套算核实点位区块总面积时,重点区块实地核实查看调整情况。

(三)巡查指导,有序推进。在整个“回头看”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要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着力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报告存在风险隐患的事项。7-8月,市专项指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指导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各地反馈问题清单,各有关区县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并于10月底前提交整改报告。各区县于11月底前提交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年度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任组长,法规科教处、质监处、植保检疫与耕肥管理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上下衔接。各区县农业农村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保指导抽查和整改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区县要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与协作,根据需要调取耕地卫星图片,切实摸清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摸出的风险隐患做好排查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扶持政策。

(三)开展调度培训。省厅将严管类耕地管控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评价依据,纳入对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将于定期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种植结构调整进展,动态整改风险清零。各区县要积极汇报进展、做好调度情况填报和工作台账建设,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生产主体等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法规科教处高威,0572-2076659;质监处刘源,0572-2075581;植保耕肥站周肖瑜,0572-2070922。

 

附件:1.市专项指导小组分组安排

2.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情况

汇总表

3.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区域明细表

 

附件1

 

市专项指导小组分组安排

 

组别

抽查区县

参加单位

1

吴兴区

植保耕肥站、质监处

2

南浔区

法规科教处、质监处

3

安吉县

植保耕肥站、法规科教处

注:排第一位的为该组牵头单位。


附件2

 

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情况汇总表

 

区县

组织领导

工作制度

实施举措

责任落实

是否成立工作机构

是否出台工作方案

是否建立工作总台账

是否填报调整实施明细表

涉及粮功区的严管类耕地调出比例(%)

是否出台风险粮食收购处理办法

严管类耕地集中流转率(%)

承诺不种水稻面积比例(%)























































注:本汇总表于8月15日前报送市专项指导小组。

 

附件3

_______区(县)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区域明细表

 

填表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实施责任主体

中心经度

中心纬度

需调整面积(亩)

调整前种植结构

调整后种植结构

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如是,需填写面积)

是否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如是,需填写面积)































汇总






注:1.本明细表填报后报送市专项指导小组。

2.实施责任主体、种植结构等内容发生变动的,需及时上报更新;

3.调整前种植结构分为水稻、蔬菜、水果以及其他;

4.未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调整后种植结构一栏暂空;已实施调整的,分可食用作物、非食用作物、休耕以及非农四大类进行填写,其中种植作物的还需注明具体改种种类,如蔬菜、棉花、花卉等。

湖农发〔2023〕70号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 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