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23-00027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农发〔2023〕9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为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平安农机”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和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制度规范,开展网格管理,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农机安全“最后一公里”监管,促进“平安农机”细胞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主抓、乡镇专管、村社协管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队伍,以网格为基本单元,深入开展农业机械领域除险保安行动,进一步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风险排查治理和执法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100%,遏制农业机械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提升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迭代打造系列平安建设湖州品牌贡献力量。
三、各级职责
(一)市级网格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梳理管理重点事项清单(附件2),以农机安全项目化管理为基础,组织实施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将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制定下达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检查和执法行动,对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系列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目标考核评价。
(二)县级网格职责。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基层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附件1),建立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重点农业机械装备和驾驶人员信息库,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发现和上报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甄别处置,实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农机驾驶员考试、农机检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做好辖区“平安农机”创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乡级网格职责。乡镇、街道要将农机安全作为乡村治理重要内容和对村社综合考核事项,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建设。下属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配备至少1名农机专管员,建立辖区农机应用与经营服务主体、农业机械和从业人员管理台帐,组织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发现和接报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安全生产,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检验、牌证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村社网格职责。村社组织要将农机安全列入“平安护村”工作内容,落实1名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掌握农业机械装备及所有者和使用者情况,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巡检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置。督促农机应用与经营服务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使用农业机械,及时办理牌证手续、参加安全检验。及时上报农机事故,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执法检查,协助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向农民群众、农机手和跨区作业主体宣传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五)农机主体职责。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机长负责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参加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开展“平安细胞”创建。规模农机应用主体应配备1名安全员,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使用查验制度,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机械,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必须取得驾驶证,并按规定参加定期审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农机安全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机安全列入基层乡村治理内容,把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一同部署落实,并强化绩效考核。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执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严厉查处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网格和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装备保障。
(二)健全网格队伍,深入隐患排查。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确定专人对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管理包保联系,结合“警保两站两员”,指导配齐乡级农机安全专管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网格员队伍。各级农机安全网格员要按照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上报和督促整改。要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提高农业机械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狠抓落实推进,强化执法监管。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落实各级工作职责,及时研究分析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动态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清单,组织农机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对多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违法违规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农机应用主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推进网格单元规范运行,形成“制度规范、队伍健全、工作闭环、成效显著”的良性机制。
请各区县、南太湖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附件1)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站。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
2.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点事项清单
3.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检查记录表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区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
区县 | 网格员 | 监管区域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乡镇 | 网格员 | 监管区域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村社 | 网格员 | 监管区域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点事项清单
事项 | 具体内容 | 各级职责 | 处置时限 | ||
村 | 乡镇 | 区县 | |||
无证驾驶 |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办理申领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15个工作日 |
违法驾驶 | 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停止行为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
非法载人 |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 劝导停止行为并上报 | 督促停止行为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1个工作日 |
无牌作业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并领取牌证投入使用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办理登记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15个工作日 |
安全检验 | 操作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参加检验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
超载超限 | 驾驶农业机械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停止行为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
非法改装 | 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
安全风险 | 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制动、转向失灵等安全隐患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依法处置 | |
变更登记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投入使用 | 劝导停止作业并上报 | 督促办理登记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10个工作日 |
消防安全 | 库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油物料混放、油料储藏不合规、通风条件差、消防设施不全等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电气电路 | 库房内私拉电线、无漏电保护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不全、电路开关照明不满足防爆要求等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安全制度 | 库房未悬挂警示标志、未制定安全制度上墙、未定期检查保养、机械运行期间无人值守等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跨区作业 | 所在区域存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 | 登记信息并上报 | 上报并协助处理 | 核实信息并依法处置 | |
农机事故 | 发生农机事故按规定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报告 | 保护现场并上报 | 上报并协助处理 | 依法处置 | |
轨道运输机载人 | 使用山地轨道运输机违规载人 | 劝导停止行为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违规使用无人机 |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无证操作、违规作业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违规使用烘干机 | 违规操作、检修谷物烘干机,违规使用热源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违规操作微耕机 | 拆除微耕机安全防护装置、违规操作使用 | 劝导整改并上报 | 督促整改并上报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下达 | |
宣传教育 | 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农机补贴政策和保险政策等 | 宣讲、送达宣传资料 | 宣讲、送达宣传资料 | 宣讲、送达宣传资料 | |
反光标识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反光标识未粘贴、未按标准粘帖或缺失、损毁 | 指导、督促按标准粘帖反光标识 | 指导、督促按标准粘帖 | 指导、督促按标准粘帖 |
备注:各区县可按照实际完善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
附件3
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检查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被检查主体 | 联系电话 | |||
统一信用代码 | ||||
地址 | ||||
检查基本情况 | ||||
发现问题 隐患情况 | ||||
问题隐患 整改建议 | ||||
问题隐患 整改情况 |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 |||
检查人员签名 | ||||
现场负责人签名 |
注:1.被检查主体应对表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如问题不能现场完成整改,则待主体整改完毕复查后填写。
湖农发〔2023〕9号 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