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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24-00123 成文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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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5 17:28:04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局各单位(处室):

经研究,现将《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浙江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紧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做好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结合机关学习日开展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专题讲解法律法规;组织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确保行政在编人员持证率100%;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

(二)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原则,结合科技下乡活动、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全市上下联动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局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局日常行政工作,实现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情况,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权力事项库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分类分档制定《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自由裁量基准,并同步在政府平台进行公开。全面应用自由裁量开展行政执法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提升农村营商环境

(五)推进农业农村政府服务增值化改革。围绕工作项目化、政策集成化、服务联动化、办事便捷化、管理数字化,统筹应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开展“侬呼我应”精准服务,建立完善“咨询-受理-答复(转办)-评价”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形成主动感知回应需求的服务通道,破解企业、农民普遍面临的政策性、制度性重大共性问题。

(六)提升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等配套材料,同步开展农业行政审批系统事项调整。探索动物诊所、农药经营等农业涉企“一类事”办理,开展线上准入准营办事指南服务,线下准入准营业务专人导办帮办咨询、办结结果免费快递送达、证件到期提醒等服务,持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审核、审议、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控发文数量。按照“谁主管实施,谁负责清理”的工作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及时公开局发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八)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查”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执行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方式,逐个审查近年来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等进行检查。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九)开展“绿剑”等系列执法行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执法行动,以及“绿剑护粮安”“绿剑护芯”、水产养殖用药(渔药)和豇豆农药残留、畜禽违法调运和私屠滥宰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化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持续开展“夜鹰”和“零点”等禁渔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全市禁渔工作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下乡进村“忽悠团”、网络违规跨区售种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农业安全生产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十)推进数字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省市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按照“在线抽取、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执法对象库,确保双随机执法检查精准、高效、便民。强化“综合查一次”理念,避免事项交叠、多头扎堆、重复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40%以上,应用信用规则率100%,保持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检查任务完成率、掌上执法检查率三个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应当立案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违法处罚情况。
    (十一)加强执法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农业以案释法典型宣传力度,定期选取种业、渔业捕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等领域的优秀案卷,制作农业典型案例,通过培训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营造良好的农业法治氛围。

湖农发〔2024〕70号   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