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24-00013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区县审核推荐、市级现场核实,拟认定吴兴如霞农家乐饭店、长兴香樟民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水口溪岸图农家乐饭店、长兴茶云民宿等4家农家乐为2023年度四星级农家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燕萍,联系电话:20687653,传真:2074438。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