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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23-00082 成文日期: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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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湖农发〔2023〕42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 “三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14:14:49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局各单位(处室):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三农”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7 号),我局制定了《湖州市2023年数字“三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湖州市2023年数字“三农”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根,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 年数字“三农”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7 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紧扣数字乡村引领区重点任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引领、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推进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融合,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经验,为高标准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贡献数字化力量。

二、工作目标

——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引领。发挥数字乡村引领区在产业数字赋能、乡村数字服务、乡村整体智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湖州创新、全国共享”的数字乡村建设格局。力争新增1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加快推进5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并完成试点评估,力争获评首批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县1个,创建15个乡村数智生活馆。

——乡村数字经济创新提质。总结提炼数字农业发展模式,创建1个未来农场、10个数字农业工厂。力争获评数字乡村先锋人物1人、数字新农人10人。选树农产品电商村10个,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96亿元以上。

——乡村数字应用实战实效。深化“浙江乡村大脑+浙农应用”建设,加快推广浙农系列应用贯通落地,迭代升级渔业、湖羊、安吉白茶等地方特色应用,力争归集“三农”数据资源4500万条、上线全域地图图层105个,新增“浙农码”用码量800万次。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示范引领,全面落实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任务

1.落实六大行动。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行动计划》,立足湖州先发优势,按照“一区五高地”目标,聚力实施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乡村产业数字化增效、乡村数字服务提质、乡村网络文化振兴、乡村“四治融合”推进、乡村数字基础提升等六大行动,确保13项突破性抓手有效落地乡村,推动浙江省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突破创新、取得实效。(数字“三农”专班、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2.完善联动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融合,加强对各地数字乡村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快推进1个国家级、5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力争获评首批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县1个。强化协同发力,完善数字乡村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合力推动数字化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集聚。(数字“三农”专班、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参与第二届数字乡村“金翼奖”评选、数字乡村发展论坛等活动,充分挖掘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调动科研院校、头部企业、行业专家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农民有感”的良好局面。(数字“三农”专班、各单位处室、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二)突出创新提质,全速加快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壮大

1.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以“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建设为核心,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综合集成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和创新链的数字资源。推广应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大脑,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决策支撑。根据建设导则和标准规范,培育省级未来农场1个、数字农业工厂10个。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从建设标准、梯队培育、共富属性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打造市级未来农场15个。(数字“三农”专班、农机化与数字化处、产业信息处、渔业畜牧处、农田种植业处、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2.推进乡村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推动5G网络与泛在感知、万物互联等物联网技术融合应用,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遥感等新型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结合农业“双强”行动,加强专用传感器、动植物生长信息获取及生产调控机理模型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着力推广农业机器人、无人驾驶、动植物生长感知、环境温湿度调控、土壤肥力监测等智能农机和物联感知设备。推动农田、水利、渔船、大棚、冷库等生产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数字“三农”专班、产业信息处、渔业畜牧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农科中心)

3.推进“互联网+”农产品数字营销。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培育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力争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96亿元以上。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个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农产品电商村10个,认定一批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精品村。推广“网上农博”应用,精心打造湖州馆特色模块,积极引导农业主体入驻平台,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区域公共品牌。(产业信息处)

4.推进乡村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推进“互联网+”农村经济创业创新,开展特色农产品、农村工艺品、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线路直播宣传推介。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举办“月月农”系列节庆活动及“网上农博”云展会。发展乡村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推动体验农业、众筹农业、定制(订单)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互联网+”农业新业态发展,探索共享农场、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新模式。推进乡村旅游智慧化发展,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智慧便捷的休闲观光园区,认定一批星级农家乐。(产业信息处)

5.推进乡村服务优化升级。加快推广“浙里未来乡村在线”,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救助、智慧养老、智慧托育等多跨应用场景落地。推广使用“浙江农民信箱”“四治融合”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迭代升级益农信息社,打造15个集自主购物、便捷买药、取款缴费、快递收发等服务于一体的“乡村数智生活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乡村延伸覆盖,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集成优化,实现事项网上申请率、网上办事率、掌上办事率、跑零次实现率、材料电子化率五个100%。(数字“三农”专班、乡村振兴协调处、法规科教处、农村经营改革处、产业信息处、社会事业处)

(三)突出实战实效,全面推动乡村数字应用迭代优化

1.持续做强“湖州乡村大脑”。加快开发建设智能模块、算法模型、通用组件,并接入大脑。提取复用各应用、各模块的公共组件,实现“浙江乡村大脑”与应用双向赋能。加强“三农”数据采集和标准规范建设,累计归集“三农”数据资源4500万条,上线地图图层105个。推动农业农村各类赋码场景接入“浙农码”,不断拓展在农产品营销、乡村治理、办事办证等方面应用,实现标识、溯源、预警等功能的一码集成,全年新增用码量800万次。加快乡村大脑与系统大脑、城市大脑、基层治理大脑等对接,打通部、省、市、县各级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实现省市县系统“用户全上线、门户全统一、业务全覆盖”。(数字“三农”专班、局有关处室单位、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2.加快贯通“浙农”应用。分批分类推进浙农应用贯通,加快“浙农”应用、地方特色应用综合集成,加快重大应用在乡村的有效贯通、集成落地。推广运用好“浙农经管”“浙农帮扶”“浙农优品”“浙农田”“浙渔安”“浙农种业”等应用,争取“‘三农’统计监测(浙里菜篮子)”“浙农粮”“浙农机”等应用先行先试,配合做好“浙农富裕”“惠农政策直通车”“浙农技”等应用优化升级,打造“做得实、拿得出、叫得响”的应用品牌。(数字“三农”专班、局有关处室单位)

3.迭代优化地方特色应用。抓好农业产业大脑“先行先试”试点建设,全市推广湖羊天下应用,迭代升级安吉白茶生产服务、智慧渔业在线、宅富通应用。用好“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优化完善安吉白茶生产服务手机服务端,并向“白叶一号”三省五县捐赠地推广使用。聚焦“好用、管用、实用、爱用”,持续加强培训推广,推动服务功能、应用场景、界面操作的适农化适老化改造,提高主体的上线率、用户的活跃度、应用的美誉度。(农村经营改革处、渔业畜牧处、市农科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德清县农业农村局、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3.有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相关应用,根据工作必需、业务相近、实战实效原则,对应用程序进行优化提升、保留、整合兼并等分类处置。加强跟踪问效,探索建立应用程序统筹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工作赋能。(数字“三农”专班、局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设数字乡村引领区,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进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人才保障。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培育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乡村数字应用开发、电子商务运营等紧缺人才引育,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头部企业优势,加强农民数字应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既懂“三农”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理论创新。积极开展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制度创新,加快形成工作规范、理论文章、标准体系等固化成果,以理论制度创新引领变革实践。要不断提炼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采取编发专报信息、视频宣传、媒体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数字“三农”工作影响力。

(四)加强评价激励。充分运用好“1+1+1”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市县联动,建立晾晒比拼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形势、汇总进度、解决问题。要完善数字乡村建设评价体系,及时总结报送数字乡村建设进展和突出亮点,将建设成效与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挂钩,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1.2023年数字化应用工作计划表

2.2023年数字“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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