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23-00218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农发〔2023〕102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主要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渔业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蚕桑产业)、农产品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现代种业项目、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四类项目。
二、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
1.特色优势产业--渔业产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200万元;重点支持渔业连片养殖100亩以上,或设施化养殖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道路、水渠、电力、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支持应用智慧渔业、设施渔业等先进技术和模式,新建类项目鱼塘改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等。
2.特色优势产业--蔬菜产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蔬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系统,水肥一体化设施,环境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系统,集约化育苗设施,智能化植保系统等。
3.特色优势产业--水果产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水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设施,果园专用施肥、打药、开沟、湿度温控、弥雾装置、修剪、枝干粉碎等机械设备,监控、防虫等数字化设备。
4.特色优势产业--蚕桑产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桑叶机械化收获、工厂化养蚕的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蚕种催青室、小蚕共育室及配套设施设备,大蚕室及机械化养蚕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桑园标准化种植与机械化收获等设备。
5.农产品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补助标准为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新型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
6.现代种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基础设施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300万元;重点支持水产苗种产量达到1亿尾以上的水产种业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扩、改)建育苗设施,完善道路、水渠、电力、设备、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7.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50万元;重点支持建成后服务规模达到5000亩次以上的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1)企业(农户)自主申报。各项目申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部门书面申报。(2)区级审核上报。储备项目的初审由各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负责,主要对农业主体资质、项目用地、是否重复申报、是否涉及非粮化等方面进行前置审核。项目初审应当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开展现场评估,重点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初审合格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项目建设起始时间。项目建设的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成的项目不能申报。
3.储备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时间:主体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区级农业农村局(社发局)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4.申报材料。项目申报需填报《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标准文本》(详细见附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项目建设涉及新增农业设施用地的还要提供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材料和土地流转合同。其中蔬菜、水果等产业申报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还需提供不涉及“两非整治”的证明、标准设施大棚面积等材料。上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市、区、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及申报主体各存一份。
附件: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标准文本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
湖农发〔2023〕102号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 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