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畜禽屠宰经营主体执法检查行动
为保障春节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快乐平安祥和的节日。1月10-11日,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县、区队以及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对天下牧业(长兴)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牧源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城商农副产品集散(物流)中心5家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主要检查屠宰经营主体是否落实畜禽进出场记录、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是否开展非洲猪瘟、瘦肉精检测,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待宰间、屠宰车间、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以及场区清洗消毒、卫生防疫等情况。
检查发现,屠宰经营主体管理基本规范,建立完善的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等制度,落实屠宰主体操作规程、待宰圈待宰观察、肉品品质检验等关键措施,明确了待宰畜禽质量安全责任,设施设备安全等情况总体较好。
下一步,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仍将盯紧畜禽屠宰经营环节,围绕节日消费旺季这一重点时段,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定点屠宰,打击私屠滥宰,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