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31X/2022-00079 成文日期:   2022-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农发〔2022〕37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州市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10:38:1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印发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市耕地质量,提升耕地综合产能,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湖州市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科技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518

 

 

湖州市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改善土壤健康状况,不断提升我市耕地质量水平,提高耕地综合产能,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印发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有关指示精神,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土壤健康行动为抓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红线;紧盯土壤酸化、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前沿,对照“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要求,以培育健康土壤、促进生态健康为目标,构建土壤健康管理新体系,发挥健康土壤对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我市耕地综合产能,促进绿色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土壤酸化、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实施区酸化耕地pH值平均提高0.5个单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全市土壤有机质平均达到28g/kg以上,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3.13等以上,等级耕地占比达到6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3%,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强度现有基础上持续下降;土壤固碳减排能力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壤健康体检行动

1.建立健康土壤监测体系。整合、提升、新(改)建一批国家(省)级耕地质量、农田环境、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综合监测站,争取建设1个健康土壤评价分中心规范化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科技

2.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以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为撑,以土壤测土服务与耕地质量监测为手段,加强耕地土壤质量检测,在全市范内开展土壤有机质、PH值、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理化指标及因缺补缺中微量元素和主要重金属指标检测,对土壤肥力状况进行体检,为保护耕地质量科学施肥提供依据,并对各区县耕地质量进行调查,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形成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报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市自然资源局

3.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与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查清全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情况,做好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形成土壤数据、数字化图件、普查报告、大数据库与样品库等普查成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二)开展障碍土壤治理行动

1.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工程。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要求,在长兴和平镇、吕山乡等耕地酸化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3万亩的酸化治理,推广施用生物有机肥、腐殖酸类土壤调理剂等产品,集成酸化土壤治理技术,多途径提升耕地土壤长期抗酸化能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质量,力争通过3-4年治理,在水稻、芦笋、葡萄等作物种植区建立3个酸化治理核心展示区,治理区内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提高0.5个单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深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工作的意见》,建立“防、控、治”为核心的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体系,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类别动态调整,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推广不同污染类型、不同作物安全利用技术,完成2个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总结评价,继续开展11000亩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项目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科技财政生态环境

3.推进全域耕地质量提升。持续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垦耕地地力提升和“非粮化”整治耕地地力修复。创新稳粮肥田、园地套种等种植技术,推广稻-油、稻-肥、稻-菜、园地间(套)种等轮作模式,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肥料化利用,加大有机肥推广,持续实施有机替代化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落实农作物有机肥最低用量制度,提高耕地综合产能,高等级田占比达到6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科技财政自然资源

(三)开展土壤生态修复行动

1.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创新“肥药两制”改革配套技术,定期发布适合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的主推配方目录,制定科施肥建议卡推行“一户一业一方”精准施肥技术优先推广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缓(控)释肥、配方肥、水溶性肥、沼液肥等肥料,探索粮油、茶等作物不同种植制度下高效绿色定额制施肥技术,分不同作物建立10个以上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引入“浙样施”智慧施肥平台,全域内实现施肥咨询、主体定额查询、施肥台账记录等数字化服务体系加大生物农药、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力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科技

2.建立肥药减量实施体系。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治,促进肥药减量工作体系变革、技术创新、机制重塑;持续推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行动,构建“专业测土、按方配供、科学施肥、定额管控、奖惩激励”机制,支持开展统测、统配、统施、统防等专业化施肥、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依托“浙农优品”平台实现化肥、农药“进-销-用-回”数字化闭环管理,持续推进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4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

3.区域推进土壤生态修复。开展肥药、土壤调理剂等农业投入品施用对土壤质量、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创新秸秆机械化处置方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迭代升级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成布局合理、连片成网、功能配套、降污减排的农田生态循环系统,加强农业源氮、磷排放监测,探索农业种植区域氮、磷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机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财政生态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区县农业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把土壤健康行动纳入粮食生产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考核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壤健康管理、评价新机制。围绕数字“乡村大脑”建设,构建全系统、全域化、全链条“数字耕地”应用场景,提高健康土壤数字化管理能力。

(二)强化扶持力度。各地要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土壤健康行动资金投入,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树立一批“用地、养地”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健康土壤、健康生态”基地;积极探索健康土壤基地农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转换通道,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发挥健康土壤的社会、生态和经济价值,引领健康生活,促进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三)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加强土壤健康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开展土壤健康指标体系、诊断技术、培育技术及关键技术产业化,土壤固碳减排技术、肥药等投入品减量化施用及对土壤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研究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促进土壤健康发展技术模式,适时召开研讨会、观摩会,宣传展示项目实施成效,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监督宣传。各地要加强对开展土壤健康行动项目实施的区域,进行项目实施前综合评估,制定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宣传土壤健康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培育健康土壤、发展健康农业、倡导健康生活”的社会氛围,促进人们从“吃得饱”向“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转变。

湖农发〔2022〕37号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州市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