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放生“娃娃鱼”
4月4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双林派出所电话称:有市民在河边浅滩发现了一条长了“四只脚”的鱼。接到电话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确认,市民意外发现的是一条野生大鲵(“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检查,这条“娃娃鱼”体长约50公分,体重2斤左右,全身无病无伤,身体健康,符合放生条件。通过对放生地点反复、专业勘察后,执法人员将这条野生“娃娃鱼”带到了金象湖水段的安全水域进行放生,帮助它回归大自然。
在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如发现有捕捉、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者南浔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电话0572-395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