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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放生“娃娃鱼”

    来源: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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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双林派出所电话称:有市民在河边浅滩发现了一条长了“四只脚”的鱼。接到电话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确认,市民意外发现的是一条野生大鲵(“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检查,这条“娃娃鱼”体长约50公分,体重2斤左右,全身无病无伤,身体健康,符合放生条件。通过对放生地点反复、专业勘察后,执法人员将这条野生“娃娃鱼”带到了金象湖水段的安全水域进行放生,帮助它回归大自然。

     在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如发现有捕捉、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者南浔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电话0572-395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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