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已全面启动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发放使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要求,自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发放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湖州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已经全面启动。
为做好农产品与农业生产物资保供保畅工作现将申领《通行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运输蔬菜、肉、蛋、奶、水产、水果等农产品以及饲料、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业生产物资的本地农业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户等)或外地来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主体。其中,外地来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可由被服务的本地农业主体代为申请。
二、申领程序
1.通行证申请:申请主体登录“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183.136.177.31:8443/txz-pc/#/mobile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如实填报包括公司信息(特别是“所属地区”要精确选择到区县级)、装载物资、行程信息、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疫苗接种等图片)等信息。为确保运输通畅,申请方应在运输前至少1天申请《通行证》。
2.通行证领用: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主体可以通过“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下载打印纸质《通行证》或直接通过“卡车司机在线”使用电子版《通行证》(进入“卡车司机在线”的渠道:浙里办搜索“ 卡车司机在线”;微信小程序搜索“卡车司机在线”)。
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超、酒店、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运输车辆,请选择“生活物资”申领《通行证》。
2.申请主体应对申领《通行证》时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配合目的地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3.申请主体应严格实行一车一证一路线,确保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与《通行证》相符。
四、咨询电话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15067286102 0572-2096110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18267208682 0572-2289731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13735107816 0572-3023821
德清县农业农村局:18267278989 0572-8066093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15957236626 0572-6099235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15857288548 0572-5223103
南太湖新区社发局:18367262651 0572-210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