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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之家

干部成长靠“干”不靠“跑”

2022-12-08

【我该怎么办】

“80后”党员干部小曹已担任街道领导几年,想趁着这次换届到更高的平台施展抱负。身边有人劝他多去“拜访”昔日的老领导,在换届时“照顾”一下他。小曹心想曾经一起共事多年,只要不涉及钱财来往,关键时候去“拜访”一下,提提自己的想法也无可厚非吧?

【“纪律君”有话说】

同事之间正常的人际交往无可厚非,但怀着“求官”心思的“拜访”就变了味。对于小曹这种情况,今年初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可见,即便不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一样会被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个别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不收不送,经济上不出问题就没事”,于是换届期间,吃请、拉关系说情就成了他们眼中的“安全行为”。这不仅扰乱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小曹万万不可投机取巧、跑官要官,而要把精力花在干事创业、为民谋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