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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22-00003 成文日期:   2022-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农发〔2021〕124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开展“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培育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1-07 09: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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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开展“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培育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乡村创业创新主体培育,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年)的意见》精神,结合湖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储备一批、发展一批、提升一批总体思路,以“两进两回”行动为牵引,更大力度支持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创业创新、建功立业,培养造就一批扎根农村、投身农业、带动农民的乡村创客队伍,为湖州勇当绿色低碳发展的探路者、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乡村创客组织体系、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乡村创客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作用更加明显,实现一村一创客团队目标。全市累计培育乡村创客1万名、乡村创客团队1000个、市级示范性乡村创客团队100个,辐射带动农民10万人,形成“百个示范、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十万农民”的人才队伍梯次。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培育引领,壮大乡村创客队伍

1.锁定培育对象。聚焦返乡“新农人”、本土“农二代”、涉农“高校生”等重点群体,推动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能人、经商人员、返乡青年等返乡下乡人员组团进村、抱团创业,加快培育农村青年电商、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巾帼云创客”、农播达人等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

2.规范资格认定。实行市县分级认定、分层培育,依托省信息系统建立乡村创客数据库。制定乡村创客(团队)市级标准,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认定和监督管理等,指导区县制定县级认定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资格认定,每年培育认定乡村创客团队200个,市、县两级乡村创客1800名。

3.加强组织管理。健全乡村创客组织体系,以乡村创客为主体,组建市、县乡村创客发展联合会,负责乡村创客的沟通联络、自我管理、培训教育、政策指导等。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推动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积极吸纳培养优秀乡村创客入党。

(二)突出培训赋能,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4.创新培训体系。支持大专院校、农业职校、乡镇成校、行业企业等机构联合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导师队伍,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可聘为创业导师,创客企业可优先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田间学校。拓展“1+1+N”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建立“专家+创客团队+基地农户”的培训帮带、创业抱团体系。

5.健全培训机制。将乡村创客作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重点,开展乡村创客重点培训。深化推广湖州农民学院“学历+技能+创业”三教统筹模式,加大本土农民大学生、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养,建立初、中、高梯次培育机制。支持本地涉农高校面向乡村创客开展研究生教育。支持优秀乡村创客申报农业高级职称。

(三)突出政策引导,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6.强化创业支持。鼓励乡村创客承担乡村重点产业项目,推动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优先支持乡村创客。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乡村创客团队给予10万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可享受市相关人才补贴政策。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积极引进乡村景区运营、宜机化改造等乡村新产业优质项目团队,建立“企业+项目+人才”的人才链接机制。

7.拓宽创业领域。引导支持乡村创客参与“未来乡村”“未来农场”建设,聚焦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扩大数字农业、植物工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现代种业等新兴产业。支持创办现代种业企业、农机制造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开办民宿、农家乐、传统技艺等乡村特色企业,组建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机构。

8.强化平台建设。积极创建“星创天地”、青年创客中心等众创平台,支持建立民宿管家等创客学院,建立平台共建共享的孵化机制。加强产销对接,支持搭建农批、农超等线上线下展销平台,在各级博览会、重要展会设立乡村创客专区。支持参与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家特色小吃品牌等建设,鼓励乡村创客联合会创设使用公用品牌。鼓励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农合联等社会组织发展乡村创客服务业。

三、强化组织保障

9.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创客培育发展工作列入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规划,纳入乡村振兴重点考核,细化培育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农办、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创客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三级乡村创客结对帮扶机制,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等服务载体,帮助乡村创客协调解决发展难题。

10.加强宣传引导。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帮扶。对创业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优秀乡村创客典型予以褒扬激励。遴选一批乡村创客发展先进案例,总结推广创业创新先进模式,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1 

湖农发〔2021〕124号   关于加快开展“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培育实施方案 (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