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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21-00320 成文日期: 2021-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4 09:12:44

问:政策起草的背景是啥?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责,简化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金管理方式
问: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包含进一步明确无害化处理职责、优化无害化处理体系、调整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政策并提出一些其他工作要求。
问: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和期限有哪些?
答:适用范围和标准:全市畜禽养殖主体、监管部门和无害化处理单位。实施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起执行。
部分文件术语释义。
病死畜禽:是指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死因不明或者经检验检疫可能危害人体或者畜禽健康的死亡畜禽。
病害畜禽产品:是指来源于病死畜禽的产品,或者经检验检疫可能危害人体或者畜禽健康的畜禽产品。


解读联系人:沈文伟  0572-209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