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31X/2019-00033 成文日期:   2019-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农业局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16:27:07

湖州市农业局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应急预案

(修 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冰冻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冰冻)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湖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湖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暴雨、洪涝、台风、干旱、低温及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农业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农业局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范围内暴雨、洪涝、台风、干旱、低温及霜冻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行动,各单位(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对工作。根据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应急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依法防御,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御体系。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各单位(处室)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处置预案要求,提高应急能力;发生暴雨、洪涝、台风、干旱、低温及冰冻等自然灾害时,各单位(处室)迅速反应,分工负责,沟通协调,整体联动,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二、指挥机构

湖州市农业局建立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应急指挥部。

指  挥:主要领导

副指挥: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组宣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法规与科教处、质监处、经管处、产业处、畜牧兽医局、渔政站、农机监管站、执法支队、农科院、农作站、经作站、水产站、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管理站、能源生态办、农机推广站等单位。

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质监处、法规与科技处主要负责人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负责联系并收集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供指挥部决策部署参考;负责灾情统计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汇总;负责应急信息上传下达,抗灾救灾宣传报道;负责抢险救灾期间车辆调度、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应急救援人员食宿等后勤保障;负责应急值班安排;负责通讯和应急指挥中心会务。由办公室、组宣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渔政站有关人员组成,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2.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防灾救灾期间的应急救援和现场抢险;负责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农业主管部门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经管处、产业处、质监处、畜牧兽医局、执法支队、渔政站、农机监理所、农作站、经作站、水产站、农产品质量管理站有关人员组成,并由质监处牵头负责。

3.技术专家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灾前、灾中、灾后赴各地开展农业救灾减灾的技术指导工作。由法规与科教处、畜牧兽医局、农科院、农机推广站、农作站、经作站、水产站、植保植检站、能源生态办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并由法规与科教处牵头负责。

各应急工作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四、抗灾减灾期间各单位职责分工

1.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市农业局职责范围内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办公室:负责汇总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抗灾救灾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饮水、医疗及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工作。

3.组宣人事处:负责组织发动年轻后备干部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做好防灾减灾过程中的监察工作;负责做好防灾减灾过程中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

4.计划财务处:负责做好有关应急器材、物资采购的资金安排;负责做好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

5.法规与科教处:牵头组织灾害期间农业防灾减灾自救宣传工作和抗灾救灾及灾后的技术指导;做好应急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协助应急办公室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6.质监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防汛防台及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农业主管部门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洪涝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以上阶段(含),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农业设施、出租房危房、沿河(湖)等危险地带相关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7.经管处: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防汛防台防旱防冻工作;参与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指导工作。

8.产业处:负责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防汛防台防旱防冻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指导工作。

9.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防冻及疫病防治工作,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负责畜牧养殖灾情调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畜牧养殖防汛防台防旱防冻工作和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10.渔政站:负责开展渔船生产事故现场抢救、勘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通知相关渔业村要求太湖渔船特别是远距离作业渔船安全返航或回港避风或就近进港避风;协助市水上交通部门参与水上渔船搜救行动。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做好回港渔船的安全检查,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的撤离上岸工作。

11.农机监管站:负责开展农机非道路事故现场抢救、勘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协助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

12.执法支队:负责灾后农资和饲料质量执法检查,保障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3.农科院:负责农科院及各基地的农业相关设施的安全、相关人员安全;负责做好科研相关种子种苗等试验材料的保护和保存工作;抽调专家参与救灾减灾的技术指导。

14.农作站:负责督促县区调查核实农作物灾情,并按要求上报局应急办公室;负责农作物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工作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农用物资应急调用。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做好蔬菜等农作物大棚的卸膜保棚等应急措施。

15.经作站:负责督促县区调查核实经济作物灾情,并按要求上报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经济作物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工作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做好经济作物大棚的卸膜保棚等应急措施。

16.水产站:负责督促县区调查核实水产养殖灾情,并按要求上报局应急办公室;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负责水产养殖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工作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沿河(湖)养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

17.植保植检站:负责农经作物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18.农产品质量管理站:负责做好防灾救灾期间救灾物资中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配合质监处做好防灾救灾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9.能源办:负责做好农村沼气工程的应急救援、农业生态环境灾后修复指导。

20.农机推广站:负责督促县区调查核实农机(具)受灾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做好农机具的应急救援和应急调用。

五、应急响应

市农业局防汛防台防旱应急指挥部根据市防办响应级别确定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市农业局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防旱防冰冻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办及省农(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1.当市防办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指挥到岗指挥,主持会商,研究动员部署防御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洪涝台风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发展趋势,指挥部研究确定防御重点和对策,统筹全局各单位(处室)人力物力,全力做好灾害防御和抢险工作。应急办公室的综合调度组、应急救援组、技术专家组等三个工作组启动,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各工作组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赴灾害发生地,开展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办和省农(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局通报有关情况。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农户开展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2.当市防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指挥到岗指挥,必要时指挥到岗亲自部署主持会商,各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洪涝台风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发展趋势,指挥部研究确定防御重点和对策,统筹全局各单位(处室)人力物力,全力做好灾害防御和抢险工作。应急办公室的综合调度组、应急救援组、技术专家组等三个工作组启动,开展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办报告有关情况,并上报省农(渔)业主管部门,同时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局通报有关情况。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农户开展防灾减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防灾救灾工作。

3.当市防办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到岗指挥,部署主持会商,各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洪涝台风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发展趋势,指挥部研究确定防御重点和对策,统筹全局各单位(处室)人力物力,全力做好灾害防御和抢险工作。应急办公室的综合调度组、应急救援组、技术专家组等三个工作组启动,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有关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农(渔)业主管部门,同时向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局通报有关情况。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工作的同时,做好本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

4.市防办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到岗指挥,部署主持会商,各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洪涝台风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协调本地区农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办公室的综合调度组、应急救援组等两个工作组启动。综合调度组及时做好灾情、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汇总、应急信息上传下达,抗灾减灾宣传报道、车辆调度、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等后勤保障,应急救援组负责部署落实农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办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农(渔)业主管部门,同时向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局通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工作的同时,做好本单位防灾救灾工作。

市防办启动Ⅳ级及以上级别的应急响应时,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防汛防台防旱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各自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以赴处置属地范围内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内突发性农作物病虫害、洪涝、台风、冰冻雨雪等灾害。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及时做好灾情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局各单位(处室)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局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修订本部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应急处理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及后勤保障物资等。

3.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局各单位(处室)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处置措施。

4.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熟练掌握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无故借故不参加、拖延参加应急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