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我为乡村振兴献一计” 微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20-06-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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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织、单位(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当好参谋、献好计策的工作热情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我为乡村振兴献一计”微点子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联系湖州社会经济发展和“三农”工作实际,聚焦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深化“三服务”,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激情大比拼、全面创一流”,围绕“534”年度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和拓展助农兴农的各项举措。

二、参加人员

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涉及范畴

1.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2.推进项目“双进”攻坚行动;3.完善创新乡村治理;4.深入推进富民强村攻坚行动;

5.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的农业农村系统集成改革;6.打造产业绿色发展平台、数字乡村示范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方面;7.其他助推乡村振兴方面。

四、时间安排

1. 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日前,各党组织、单位(处室)组织宣传发动,落实活动参与人员。

 2. 征集报送阶段:6月15日前,各党组织、单位(处室)将“我为乡村振兴献一计”微点子(文档可配备相关PPT、照片、图解等)通过钉钉报送直属机关党委郭成松。

3. 评选公示阶段:6月30日前,由直属机关党委牵头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开展评选,并将结果公示。

五、奖项设置

从征集的微点子中评选出“十大金点子”,对所属的党组织、单位(处室)及其个人进行表扬,同时对于评选位于前三的“微点子”所属的党组织在本年度单位党建考核中给予酌情加分。

六、活动要求

各党组织、单位(处室)要提高思想站位,加强引导、组织和把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调查研究,高质量完成此项任务。

 

             中共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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