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10-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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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工委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7月31日

 

 

 

 

 

 

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区县和市级部门考核办法》(湖委发〔2020〕17号)和《市直机关单位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湖直党〔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区县和市级部门考核办法》明确的74个市级单位。

二、考核方法

(一)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

考核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日常考核。占75%权重,采取“见初心”智管系统考核与工作督查、平时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二是满意度测评。占25%权重,主要结合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机关党建述职等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参考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指标表》(附件)。

(二)组织关系不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

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由市国资委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关系不在机关工委的垂直管理类单位考评主要根据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情况为主进行。

三、结果运用

机关党建年度考评得分报市考核办,并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指标表


附件

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指标表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日常考核

1.5分)

1.领导重视,严格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年度不少于2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情况,通报1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0.1分)

“见初心”智管系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抓好全市党的政治建设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建设,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集体研讨,中心组成员有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积极组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严格落实双月集中学习制度;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机关党组织每半年分析研判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带头上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0.2分)

查阅有关资料

3.扎实推进效能机关、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五双”示范单位、“特色、示范”标准化党支部等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委《若干意见》和《湖州市建设“模范机关”工作贯标导引》。每月召开支委会和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年组织1次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和1次支部书记述职、1次党费使用情况公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年度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不少于4次。(0.5分)

“见初心”智管系统与督查验收相结合

4.紧密结合全市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和“争先创优”行动,开展“三强三服务我先上”比拼行动,组织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有力有序,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好。落实“双联系双报到”制度,推进“红色联盟”结对,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发挥党带群团组织作用,推动“争先创优”行动有成效,积极参与“青领计划”提升行动等。(0.6分)

日常掌握为主

5.注重创新党建工作,有特色做法,信息宣传好,党建工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的。(0.1分)

满意度测评

0.5分)

1.根据年度机关党建民主测评、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情况赋分。(0.5分)

 

 2.本单位党员有严重违规违纪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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